本报讯 记者付秋实报道 经调查核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现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保险集团”)部分股东在筹建申请和增资申请中,存在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为进一步强化保险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保险公司股权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撤销了安邦保险集团有关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为确保安邦保险集团偿付能力充足,公司稳定经营,切实投保人利益,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撤销安邦保险集团相关股权许可的同时,批复同意保险保障基金向安邦保险集团增资608.04亿元。增资后,安邦保险集团注册资本维持619亿元不变。
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并阶段性持股,是改善安邦保险集团公司治理、充实偿付能力而采取的临时性风险救助措施。
在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的同时,安邦保险集团将同步启动战略股东遴选工作,尽快引入优质民营资本作为公司的战略性股东,实现保险保障基金有序安全退出,并保持安邦保险集团民营性质不变。
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4月4日表示,将积极引入资本实力强、核心主业突出、投资行为稳健、依法合规经营,特别是具有养老、健康、互联网科技等与保险主业协同资源的大型民营企业,参与安邦保险集团的股权重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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